教育教学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郑州师范学院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本学期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及考务工作,现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方式
本学期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严格按照《郑州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二、考核时间
(一)考查课程:限定在第17周(2018年12月24-29日)。按照《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查管理暂行办法》(郑师院行[2017] 142号)规定执行。
(二)考试课程:定于2019年1月5-13日。具体安排如下:
1.各教学单位制订本单位课程考核工作计划、确定考试科目,下发命题任务并通知相关教师填写《命题计划表》。
2.命题教师上交《命题计划表》,教师所属教学单位进行审验、签字确认。
3.教师所属教学单位审验无误并签字确认后通知教师开始命题,并规定院部收交母卷时间。
4.12月24日各教学单位务必将考试用卷(正卷)样卷(专业课考试用卷学院抽取后按用卷日期分装档案袋;跨学院和外学院用卷另装,命题单位无需抽取)、《期末考试试卷清单》(登记顺序和档案袋里的试卷顺序一致,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于试卷档案袋上,一份交教务处留存)交教务处1126房间。
5.12月26日前各学院将《考试科目及日程表》、《考场与监考安排表》及学院考试工作安排(均按教务处要求的格式和字体填写,否则视为不合格)交教务处1126房间。
6.12月29日前考查课程考核结束。
7.1月4日各学院召开考前动员会和考务会。
8.1月5-13日期末考试。教师评卷、网上登录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生效)、进行试卷分析。成绩登录时间截止到16日中午12:00。
9.1月16-17日各教学单位收集、整理试卷、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和试卷分析,并进行本单位课程考核工作总结。
三、考核形式
闭卷、开卷、口试或其它。
四、命题与制卷
1.各教学单位提前编写试卷编号,发放给每位命题教师。
2.考核命题与要求见《郑州师范学院考试工作规范》(郑师院行[2014] 132号)、《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细则》(郑师院行[2018] 168号)和《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查管理暂行办法》(郑师院行[2017] 142号),避免出现严重偏离正态分布的现象。
3.不同学制同一名称、不同教学进度同一名称的课程均不允许使用同一套试卷。
4. A、B卷的试题重复率低于10%;每套试卷与前两次试卷试题的重复率低于30%。
5.试卷试题应包含一定的实践教学内容(约 20%),以契合应用型教学之需。
6.考试样卷采用A4纸激光打印机打印。格式、设置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样卷制卷。每道题要给学生留下足够的答题空间。
7.语文类有作文的试卷要附作文纸。
8.参考答案要按试卷格式制作卷头,答案得分点要标示清楚。
9.学院(部)负责人务必认真审核试卷,严禁出现知识信息错误和卷面成绩大面积不及格现象,一旦查出问题,将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并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郑州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考查和考试科目。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郑州师范学院考试工作规范》、《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细则》和《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查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提高试卷质量和评阅水平。
3.请各教学单位有关负责人严把试卷质量关(教务处不再审验)。出现问题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命题计划表》、样卷格式、《试卷审核表》、《期末考试试卷清单》、《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表》、《考场与监考安排》和学院考试工作安排按规定格式和字体填写。
5.原则上,考试在文汇楼单班教室和合堂教室进行,不允许在阶梯教室组织考试。考试要求单人单桌,不允许交叉考试;考试科目不能安排太集中,最后两天必须有考试。
6.各教学单位要按时按要求做好课程考核安排、试卷核查及保密、材料上交及存档等管理工作。
7.各学科平时成绩评定要有依据,给出成绩要合理。(原始成绩单院部要留存)
8.严肃考试纪律,发现任何违纪行为务必及时上报,事故处理周期不得超过24小时。
9.试卷(包括答案)电子包和课程考核材料电子包(含《期末考试试卷清单》、《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表》、《考场与监考安排》、《考试数据汇总表》、学院考试工作安排以及院部课程考核工作计划与总结)按要求规范整理,待补考结束后传送教务处。
10.请各教学单位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位教师。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