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暨南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郑州师范学院传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学生
赴暨南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与郑州师范学院协同办学合作协议》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办学优势,加强两校人才培养、合作办学、学术和师资交流等方面的合作,鼓励支持和推荐郑州师范学院传播学院优秀本科生报考攻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师范学院传播学院优秀大二在校本科生赴暨南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交流学习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参与申请赴暨南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必须在前两个学年的学习中,成绩优秀;并在各项学生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含迟到、旷课、早退、作弊等),无不及格现象,否则学院有权对该学生的申请做一票否决。
(三)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自我管理能力强,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四)要获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签署安全承诺书,或提供相应授权证明,并承诺在交流学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有赴暨南大学交流学习意向并且符合交流学习选拔条件的学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传播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打印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上学期成绩单,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将申请表及成绩单交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递交申请表之前,学生应慎重考虑,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
2.资格审查
学院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之前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成绩和日常表现。具体措施: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出具学生专业课成绩证明;由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出具平时表现情况说明。
3.结果公示
学院按照“自愿报名、综合评定”的原则,根据选拔条件,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费用开支
学生赴暨南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应按暨南大学相应专业相应年级内招生学费标准缴纳,由学生个人到校学习一个月内按照缴费标准持银联卡到学校财务处交费;学生在外交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学校(郑州师范学院)在交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协助。
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和其他必要管理工作由学校(郑州师范学院)承担,学生交流期间,需按学校(郑州师范学院)学费标准向学校(郑州师范学院)缴纳20%的学费。
四、对于学院已确定推荐的学生,若在赴暨南大学交流学习之前,由于个人原因单方面取消本人交流学习计划,则推荐人选顺位递补。该取消学习交流计划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再参与学院其他选拔、推荐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五、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10日。联系人:李静远。联系电话:65502810,15237172037。办公室:文质楼C217。
六、该通知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传播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郑州师范学院传播学院
2019年5月28日